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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村支书为修路筹钱倒卖国家三级文物

[日期:2012-07-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07月07日 09:20 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姚博)为了弥补修路资金的不足,村支书和村长竟然指使村民将国家三级文物倒卖,渭南警方根据线索,成功将这个价值60万元的国家三级文物追回,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5月,渭南公安高新分局得到线索,一个叫陈某的男子在渭南市古玩城收了一对据说是文物的石狮子,情报到底准确吗?不久民警得到了石狮子的实物照片。

  渭南公安高新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郭云军:经过市文物部门的专家对这对石狮子初步的认定,他们认定陈某所倒卖的石狮子为国家文物,倒卖国家文物是非法的,我们公安机关立即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警方迅速控制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经文物部门鉴定,这对石狮子为国家三级文物,市场价值在60万元左右。

  渭南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队文物稽查大队大队长周学孟:这个石狮经过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它的朝代为明代,这个石狮充分体现了明代石狮的特点,比如表现手法和雕刻工艺,从价值上来说首先它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再一个这一对石狮保存比较完整,品相比较好,所以它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说,石狮子是他花18万元,从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成王村一个叫成某那里买来的。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大荔县官池镇村民在修道路时发现了这对石狮子,村支书和村长指使村民成某将石狮子倒卖,以弥补修路资金的不足。

  嫌疑人成某:我要价20万,讨价还价后,18万成交。

  事成后成某将7万元给了村支书用于修路,剩下的钱全部留给了自己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成王村村支书、村长被取保候审,本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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