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将正式使用。昨天(9日),市工商局发布了该合同示范文本。
据此,拍卖行应对拍品的保留价保密。如果拍品隐瞒瑕疵,给拍卖方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将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北京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文本6月1日起推行
从下个月起,在艺术品拍卖中如果拍品在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拍卖行有权中止拍卖;如果拍品隐瞒瑕疵,给拍卖方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将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拍卖行应对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行不得确认成交。市工商局今天(5月9日)正式发布了《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将于6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示范文本采用无碳复写的形式。正面表格中详细列明了需要拍卖行与委托人双方约定填写的各项内容,包括:佣金的计算、保管费用、违约金标准等。背面是合同条款,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委托拍卖过程各个环节上的权利和义务。如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品的保留价,保留价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记者 杨滨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