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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币为何不是法币

[日期:2007-06-02]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甘丽芳 [字体: ]
   笔者收藏的这张民国时期农民银行发行的法币,面值伍圆,绿色,由德纳罗印钞公司承印。正面中央纪值“伍圆”二字,上方刊写“中国农民银行”行名,左右印农村耕作图景,下方刊写“凭票即付国币伍圆”和纪“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印”字样,背面印有水牛图案,并刊纪面值。
    民国时期,金融、货币杂乱,社会动荡不安,中央银行控制不了局面,尤其满足不了用于内战所需浩大军费开支的要求,所以蒋介石以复兴农村经济为名,自己开办银行。他先于1933年4月,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总司令身份发出布告,以特税为基金,创办豫、皖、赣、鄂四省农民银行。1935年3月13日,他又致电汪精卫、孔祥熙和陈公博,要进一步将四省农民银行扩大范围,改为中国农民银行,扩充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720万元;同年4月2日正式成立,蒋介石亲任理事长,总行设于南京。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十一月四日,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一切公私款项以法币为限。农民银行并不是法币发行银行,美国不同意农行列为法币发行银行,所顾虑是农行准备金不足,滥发钞票会损害美国利益。但财政部考虑农行是蒋记银行,不得不采取两面讨好的办法,即农民银行不作为法币发行银行,但其钞票可以与法币同样使用,所发钞票以一亿元为限。该行钞票不能购买外汇,不会损害帝国主义国家的经济利益,而可以在国内流通,给蒋介石的银行以出路。
    这张伍圆农行法币就是当时发行的,闽南民间称之为蒋记法币。蒋记法币较中行、交行、中央三行钞少。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七月十一日,国民党政府颁布《统一发行办法》,全国货币发行权集中到中央银行后,农民银行发行钞票历史到此结束。尽管如此,发行于民国时期的农民银行伍圆券,作为研究金融这段历史,还是有其重要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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