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成語故事 二」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140,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14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14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14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含兩套共八枚自動黏貼郵票之小本票價值澳門幣二十元 30,000冊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