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毛主席珍邮大全套"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

[日期:2007-07-06]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字体: ]

  人民网上海7月5日电 记者励漪报道:今天上海市工商局发出禁令,责令媒体单位立即停止发布一个名为“毛主席珍邮大全套”的收藏品广告。工商部门称,该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目前已对广告主和相关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认为,该违法收藏品广告内容中,涉嫌冒用国家机关的名义进行宣传,含有无依据地对商品价值的评价。广告用语中含有“第一”、“绝版”、“国家邮政倾其力量,最后只能完整地发行1100套”、“完整笈藏了与毛主席一生密切相关的所有珍邮”、“多重因素决定了它的投资潜力不可估量”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并涉嫌冒用中国收藏家协会王主任的名义进行宣传,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发布该广告的“北京市盛世巨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上海茂名北路120弄(毛泽东旧居)内小卖部短期租柜经营未经核准登记,其经营行为也超越了北京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且不开具正规销售发票,仅以收藏票代替。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收藏品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收藏品广告宣传,应谨慎看待,理性投资。同时也要求各新闻媒体单位依法加强对收藏品广告的审查,杜绝类似违法广告的发布,切实承担起媒体应有的社会责任。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上海工商禁播“毛主席珍邮大全套”收藏品广告
下一篇:"毛主席珍邮大全套"广告被令停止发布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