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七月十二日电(尹海明 黄叶华)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海南省收藏家协会原副会长冯所标以仿制的古瓷骗取他人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利用受邀鉴定的便利以假充真骗取他人两百万元,涉嫌犯诈骗罪日前被提起公诉。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00三年九月,冯所标(时任海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与李某、王某承包三亚一酒店大堂商场销售古玩。同年十月,冯所标采购了一批仿制古瓷的现代瓷器,伙同王某、李某向某公司董事长张某介绍称,该批瓷器是从民间收购来的明、清等朝代的古瓷器。张某以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购买了四十三件“古瓷”。二00四年五月,经专业人士鉴赏,该批陶瓷均为仿品。张某要求冯所标、王某、李某退款未果。
二00六年六月,符某向冯所标购买一块翡翠原石打算转卖给张某某。张某某请冯所标鉴别真伪。冯所标与符某密谋由他提供翡翠原石,并在鉴别时抬高翡翠原石品质共同牟利。
同年七月十日,冯所标将一块十四点五公斤的石岩(经鉴定不是翡翠)与四块翡翠原石一起交给符某,谎称全是翡翠原石。符某与张某某交易时,冯所标鉴别称全部石岩均为翡翠原石。张某某与符某以九十万元成交,冯所标获利七十五万元。
同年七月二十四日,冯所标与符某用几乎相同的手段,将一块重八十二点二五公斤得石岩(经鉴定不是翡翠)以一百八十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冯所标获利一百二十万元。
二00六年九月,冯所标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同年十月被逮捕。案发后,冯所标退还一百五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冯所标伙同他人以仿制古瓷骗取他人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石岩冒充翡翠原石骗取他人人民币两百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未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