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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的福建票券(图)

[日期:2007-07-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收藏快报   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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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1年10月20日,福建宣布独立,成立闽省军政府,推举孙道仁为闽省都督。为废除旧体制之厘金和筹募军饷,福建发行了当时影响较大的“中华福建银号”票券和“中华民国闽省军务公债票”,今笔者有幸各藏得一枚,现介绍如下。

  “中华福建银号”二元票券(图1),票幅88×164毫米。在花形边框的四角上各印有醒目的“贰”字。框内上方为“中华福建银号”字样。中间票额“贰”错印为“”,不知当年是否被发觉。票额背景印有“福建银号”的水印字样。左右对称地印有“福建通用银元只认票不认人”、“凭票即付执此为照”的黑色小字和“中华民国元年四月吉日”的字样。票券反面为墨绿色花边,边框内是中华福建银号通告:此票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计五等;此票准完纳地丁钱粮捐税一切公项;此票即与现银无异可向福建总分各银号随时照兑;此票凡纳公项有扣折抑勒藉词留难准指票严办;此票为便商利民而设如有私造假票者照私铸例严惩。

  “中华民国闽省军务公债票”一十元券(图2),票幅85×140毫米。债券正面以黄、桔红和墨绿三色组成。上方墨绿花边中间有“中华民国闽省军务公债票”的字样。票面正中为“汉”、“闽省军用公债票”的竖行字体和“壹拾圆”的面额。右边是债票编号,左边印有闽都督孙道仁和全权代表李恢的字样及签名印章。日期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元年三月三十一日发。反面为黄底桔红边框,框内是中华民国闽省军政府招募军务公债简章:本军政府因接济军需,特委全权代表李恢前赴香港、广东并南群岛招募公债,所有办法应同全权代表慎重决行;招募公债限三百万元为满额,公债以五元为一股,限满两年偿还,到期每元加息半元;债票应由闽都督孙道仁同全权代表签字发给。

  上述福建发行的票券距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因数量稀少而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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