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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的苗族首领:苗王或土司

[日期:2007-02-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苗王”一般系历史上苗族部落领袖的尊称。所谓“王”,就是君主,是统治者。在氏族、部落中是首领。俗称的“苗王”是苗族中的首领。在历史中,整个苗族就没有统一的首领,也没有普遍人神崇拜。所谓的“苗王”,具有时代性、阶段性、地域性或事件性。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事件,“苗王”的称谓、“苗王”的代表性、“苗王”的感召范围和管辖范围不尽相同。谓之“苗王”,可以是原始社会、农村公社的氏族首领,可以是公认、推选的“款首”、寨主、“土官”,可以是长官司、土司,可以是大寨领主、小寨长老,可以是义军首领,也可以是传说中的人神化身。

  据《后汉书》记载,公元一世纪到三世纪,有关“五溪”地区苗族先民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掌握了木皮织绩和草实染衣的纺织和染色技术,但生产力水平低下,处于原始社会阶段,氏族首领与苗民地位平等。

  从魏、晋到随、唐时期,苗族的原始社会已逐渐崩溃。由血缘关系组成的氏族公社逐步发展为以地域关系组成的农村公社了。之后,苗族史上有一种社会组织,南宋称为“门款”,清代称为“宰款合榔”、“合款”或“门款”等,集三、五个到二、三十个相邻村寨为一“小款”,大、小“款首”由公认推举产生。以后逐渐被封建王朝把持。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

历史中的苗王或土司

  大约在唐末宋初,苗区进入阶级社会。公社首领对土地有了支配权,产生了领主经济性质的公社。在汉族封建经济影响下,更推进了正在形成的苗族领主经济的发展。这些领主们自称为“官”(汉文献中称之为“土官”),在“土官”统治下的苗民(农奴)称为“田丁”。宋朝又分封当地一些“土官”为各州的刺史。这使得领主经济在皇权政治的庇护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田丁耕种领主的土地不纳税赋,但为领主无偿劳役。领主对田丁有极大的支配、处置权,可任意“革断”(审判)和处罚。田丁被编入军事组织“门款”中,巡逻守寨。领主之间如发生仇杀时,田丁必须参加战斗,为主卖命。

  到元代,苗区已出现很大的封建领主。元朝统治者加封他们为各种长官司职务统治苗区。元、明时期,“熟苗”地区封建领主经济得到相当发展。但是,在黔东南的古州、都江一带封建领主经济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这一带的苗族社区为大寨统领着几个小寨,大寨的苗民称为“爷头苗”,小寨苗民称为“洞崽苗”。小寨苗民必须为大寨领主们提供无偿劳役,大、小寨间禁止通婚,保持严格的等级界限。居住在黔西、滇东北一带的苗民却处于黎族土司的统治之下,为土司的奴隶,人身依附很严重。

  明代苗区领主经济发展到了最高阶段,同时领主经济也开始解体。明朝中央政府于弘治十五年(1502年)在湖南苗区施行“改土归流”,湘西地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直到清康熙、雍正年间,清政府在广大苗区全面推行“蛮悉改流、苗亦归化”制度和政策。

  雍正初年,清政府开始加强苗区的统治,逐步推行“蛮悉改流、苗亦归化”政策。所谓“蛮”,是指由土司统治的“熟苗”地区。“蛮悉改流”是废除土司制度,代之以清政府委任的流官进行直接统治,也叫“改土归流”。所谓“苗”,是指既无土司统治,也没有设置流官,即“无君长”,“不相统属”的“生苗”、“生界” 地区。“苗亦归化” 就是清政府在“生界”设官建治。

  其间,黔西、滇东北废除土司制度,土司小领主仍被保留下来,领主经济继续存在,到清末才基本被地主经济所替代。而清政府在黔东南苗区推行“苗亦归化”政策时伴随着歧视和压迫,苗民不堪忍受,频发起义和暴动。

  苗民抗清而发起的暴动或起义也孕育产生了一些 “苗王”。如:雍正十二年七月,贵州黎平府地里寨苗民老句、三元,来到古州的郎洞,自称“苗王”,携带白手巾、荷包等物,散给苗众发动起义;雍正十三年,古州八妹寨苗民包利、哄银自称“苗王”,以“舞蹈降神、编传本刻”相号召。声称“听从其法,只要送银五分,不必种田,苗王出世,即可得银。若将法水喷出,高坡倒为平地、城墙化为烂泥,官兵枪炮不能施放”。清江、台拱、丹江苗民以及内地熟苗纷纷响应,聚2万余人起义攻打凯里、清平等地,大胜。清军多次围剿,直到乾隆元年二月,二“苗王”在大、小丹江战役中被俘遇害。

  参加过乾隆五年苗、瑶起义的石金元(古州人),在湖南、广西交界贸易,交游甚广。应贵州古州戴老四、广西怀远县八惰寨苗民吴金山等人邀议在古州起义。乾隆六年正月初八,三人“潜设神坛”,议做“苗王”。二月十六日,石金元等来到贵州犁平府洪州司便蒙,“砍猪、放炮、祭旗”,举行起义。功占寨高司、焚毁开泰县的中长所、长春堡和南江。三月,攻占永从,抢粮焚署毁仓。终因不敌清兵,石、戴被俘,起义失败。

  清政府推行“蛮悉改流、苗亦归化”、盘剥苗区的残酷政策,给苗族人民带来巨大灾难。仅在雍正至道光年间,苗寨因战事被毁1224座,暴动苗民牺牲17600多名。被俘苗民25000多人,其中又被杀11000多人。还有因清军围寨,被迫投崖自尽、饿死山林者“实不下万”。因久匿山林,冻馁患病,回寨又传染病故者,亦不下万。结果,战后苗民人口较之前,“不过十存五、六,或者十存二、三而已。”

传说中的“苗王”

  还有一种是传说中的“苗王”。具有代表性的是“嘎良”(今榕江县)的啊德。相传,北方有一个叫“故洪鼓流”的地方,住着一位孤寡老妇。一天,老妇在河边洗衣,见河面漂来一口铜锅,锅内一只彩鸟两翅下覆盖一小孩,相貌堂堂,惹人喜爱,抱回抚养,取名啊德(“德”是苗语龙的意思)。同时,妇归鸟随,住巢于屋边树上。每天日出,彩鸟欢鸣,人称“太阳鸟”。啊德长大,农忙耕种,闲时敲打铜锣,彩鸟闻鼓起舞,引来群群青年男女随鸟舞蹈,十分欢快。

  一日,天空乌云密布、大雨倾盆、洪水暴涨。太阳鸟飞上树枝,啄下树叶片片,变成朵朵白云。白云载着人群随太阳鸟向西飞去,西边尽是冰天雪地,太阳鸟转向东南方,来到了森林茂密的重山峻岭间。洪水退下了,出现了森林、山地、江河、峡谷。太阳鸟飞落下来,啊德带来的五百男女结为夫妇,砍树架屋、开山造田、繁衍生息。啊德南来后,立下三训,以规导后人:一是光大宗族;二是不下山坡;三是不易服饰。所以现今苗族多居山地,喜着苗服,崇敬祖先,热爱宗族。啊德“三训”现仍在黔东南苗疆传守。

“苗王”遗址遗物

  榕江县城西卧龙岗下有一座苗王庙。庙中塑有苗王和侍者像,向为苗民尊崇。榕江苗王庙是世存仅有供奉苗族始祖的庙宇,被称为“苗族天下独一庙”。此庙毁于五十年代的“破四旧” 。现在的苗王庙是后来重建的,据说原先的苗王庙规模要大的多。

  铜仁松桃苗族自治县有一座苗王城,建于明洪武初年,最早是答意苗民长官司驻地。宣德至嘉靖年间经苗王石各野、龙达哥、吴不尔、龙西波、吴黑苗等长期经营逐步成为腊尔山区南长城外围的“王者之城”。王城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分为东城和西城。原有城墙2000余米,面宽四尺,底宽六尺,高九尺。有4个城门,城内有11条巷道,巷道内有11道寨,寨内吊脚楼鳞次栉比。苗王城是他们自我保护、抗击外力的堡垒。明嘉靖年间,苗王龙西波、吴黑曾率众攻县破州,活捉知县知府,活动遍及黔湘蜀三省边界,导致明王朝在湘黔边界修建了一条用以隔离生苗区的“南方长城”。

  松桃苗王城是湘、黔、渝边界上至今保存较好的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建筑为一体的苗疆古城。苗王城是一本厚重的历史文化史书,一座逝去的古战场。
 
  近年还发现一方“苗王印”。这方在乾隆年间由清朝礼部造,颁发给苗族土司的官印在贵州凯里现身,这枚由青铜铸造,重量达1.4公斤的印呈四方形,圆把。印的底面由满、汉两种文字构成,汉文为篆刻,内容是:“都坪峨异溪蛮苗长官司印”。印的两侧刻有“乾隆三十二年十月”字样和颁造编号。印的背面刻的正楷汉字是:“都坪峨异溪蛮苗长官司,礼部造”。当地有关部门多年前曾将此印拓印,跟故宫内清宫档案比对,与留存的历史档案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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