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旧称粤江,是中国境内第四长河流,按年流量算为中国第二大河流。全长2400公里。原指广州到入海口的一段河道,后来逐渐成为西江,北江,东江和珠江三角洲诸河的总称。而此番主要探究的是广州城内珠江河的这一段。
珠江行船旧照
一条珠江河是很多人赖以生存的场所,很多人的生活、生计都跟这条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1949年以前,与珠江密切相关的人群中有偷渡客、有船主、有艇户、有坐艇过江的人、还有在小艇上卖笑的风月女子,有的人甚至因为这条江把自己的命都搭了进去。
水上警察截获贩运人口出洋匪徒
“贩运人口出洋,早已成为例禁。而奸商以有利可图,毫不畏法。昨(十二日)下午五时本市警察十二区三分署,竟截获猪仔一大帮,押解交警察局,查事前十二区三分署,据陆建章报告,有大帮猪仔,于日前由西江一带来粤,现在甘客栈,定于今日附搭恒安船出口等语。该分署据报,即派出长警十余人,分赴往行中国及南洋之恒安船截缉,果于船上查出有新由别处到来言语不同者二百三十九人。同时拘获猪仔头五人。当警察到船时,猪仔头诡称,是赴汕头厦门等处当兵者,但长警则以所搭之恒安轮不是行走厦门之轮船,知必非往厦门等地者,遂将猪仔头分别审问。”
——摘自《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5月14日
偷渡!清末民初,广东人被卖猪仔统一运往南洋盛行一时,而这所谓的“广东人”中,原来有不少都是通过珠江被运往广州的外省人。
渡船滥搭客人
“广州市警察局现据李鸿洮面称,日来霪雨连绵,河水暴涨,汹涌异常,查河南与长堤一河相隔,是口各界人士,来往颇多,所坐小艇,竟载至十余人,毫无限制,且此种小艇,船头舱底,多数废烂,或有小孔入水,掌者又为多年老舟人,况长堤一带河内,乡渡汽船电船等频来往甚众,水浪尤关,此种危险之状,生命堪虞。”
——摘自《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6月10日
超载!然若非迫于生计,估计“年老舟人”也不愿在汹涌珠江河面上掌船,而搭乘小艇的“各界人士”也不会挤在毫无生命保障的“多数废烂、有小孔入水”的小艇上只求过河,不过,大家都不容易,相比之下,生命还是更重要些,警察局(中共建政后称警察为“公安”,称警察局为“公安局”)的做法无可厚非。
河面炸船烧毙多命
“昨十五日下午七时二十五分,水上警察第十二区一分署段内长堤三水码头前河面之刘安燕尾船,系载用军用品物之船,共有三艘,湾泊其间,并有军队三名,守卫保护,时因失慎,仓内炸药箱,忽然爆炸,隆然一声,响震避迩。是时所有官纸局前河面及长堤一带,黑烟满布,火光冲天,途人奔避,警察第五区二分署暨水上警察第十二区一分署接报,登即加派大队警察驰至肇事地点,维持秩序。同时警察局各机关,亦派出员警莅场调查火药爆炸原因,斯时各路消防队已莅场开喉向船施救。历点余钟之久,乃将扑灭。当事发生时,长堤由天字码头起,以迄东堤一带,均由就近防军派队把守路口,不准闯入通过,只准红十字会救伤队通过,故不致发生匪徒枪劫情弊,及至火熄后,据十二区一分署报告,伤毙人命。”
——摘自《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9月11日
军船爆炸!战乱年代,装载军用品的小船随意停泊在珠江长堤,因守卫失慎引致爆炸,连累无辜人员伤亡,这真是天降横祸了。
泊沙面之妓艇罢市
“驻泊沙面洋牌妓艇,共有八十余艘,对于花捐征收,向只纳洋牌营业费十八圆六角,虽花捐教育附加,向系每月缴纳三圆,现新办花捐教育附加经费,每艘十圆,因此该妓艇一致停业。”
——摘自《广州民国日报》1928年9月26日
妓艇罢市!当时的珠江一带是盛极一时的风月场所,既有岸上的“大寨”,也有水面上的“花艇”,那都是风流人寻欢作乐的地方。只是表面风光的妓艇其实也是有苦难言,被征收的各种捐收收得停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