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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是男女平等?泰国规定妻子性侵丈夫不算犯罪

[日期:2007-02-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了达到男女平权,泰国法务部门将修改法律,允许老婆强奸老公!对努力争取妇权的泰国女性来说,这可笑的法律非常可悲。
 
  据报道,根据修正法案,性侵和性暴力犯将由短短四年的刑期加重到二十年,同时罚款八千至四万泰铢,但是,夫妻关系除外。

  目前泰国法律规定,丈夫性侵妻子不算犯罪,同时,丈夫可以妻子通奸为由诉请离婚,但妻子没有这个权利,她必须举证丈夫对情妇有经济上的援助并公开声称情妇为妻才可诉请离婚,不公平的法律导致泰国丈夫男女关系混乱。

  过去几年来,泰国女权团体一直努力促请修改这项法律,如今终于获得响应,但结果令人啼笑皆非,显然修正法案完全误解了男平平权的真义,以为允许妻子性侵丈夫即是男女平等,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同性恋者终于获得法律保障,可控诉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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