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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神庙舞女”献祭大会,在被禁期间是非法集会,其实就是举行印度教崇拜偶像仪式,由祭司带领年轻女孩(有的女孩甚至仅有10岁),向印度教的神灵膜拜,宰羊洒血后,女孩就嫁给了神,要献身神庙,终生为庙奴或庙妓,美其名曰“神庙舞女”,实际完全供祭司支配。
印度卡纳塔克邦大部分地区,至今仍然盛行“神庙舞女”陋习。当地:“神庙舞女”领导人巴萨瓦拉今天向媒体宣布,将于明年1月第二或第三个星期,在古尔伯加举行献祭大会,约有2000名新加入的“神庙舞女”将参加仪式。
巴萨瓦拉并且洋洋得意地宣称,20年前统讦卡纳塔克邦约有2.5万名“神庙舞女”,但今已超过5万人。
印度政府1999年11月正式禁止“神庙舞女”陋习,并将其仪式归类为非法活动。但卡纳塔克邦一名地方记者曾报道,“每年1月,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印度神庙观看“神庙舞女”献祭仪式,完全无视又有多少少女陷入深渊。
印度社会学家桑图西表示,尽管“神庙舞女”的宗教仪式是非法行为,但由于女孩家庭穷困,已收取祭司的钱财,等于已蒙神恩宠,因而造成这种陋习在印度贫困地区依然盛行。桑图西并且表示,实际上,在印度孟买,有许多娼妓都已经老去的昔日“神庙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