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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三年的中国七省妖术大恐慌

[日期:2007-0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乾隆三十三年(1768)一月,浙江德清县石匠吴东明、郭廷秀承揽建造城桥工程,开头一切均很顺利。时至三月,工程进入了打木桩入河的繁重工作,由于水位高,打桩比较吃力。就在此时,一个谣言开始广为流播:城桥下桩用人的头发缠桩即可打下,若用女人头发,便害女人脱发,若用黄豆数把缠紧头发,可致小儿痘伤。

  同时有人编造歌词到处传播:“石匠石和尚,你叫你自当,先叫和尚死,后叫石匠亡,早早归家去,自己顶桥梁。”随即便发生数百人的辫子被剪,人心恐惧,剪辫范围包括浙江、山东、直隶、湖北等七省。人们纷纷传说有人欲剪万人发辫,摄魂造桥,用纸剪成人马,黏入发辫,念咒点血,人马便能行走,可以取人财物。在经济匮乏时代,广大下层民众自然对这种与巫术有关的谣言深信不疑。关于纸人纸马的谣言对于民众有两个吸引力,一是可以摄取别人财物,二是可以作为护身符之用。 

  最早向乾隆奏报此事的是山东巡抚富尼汉,他说他于五月间听说省城有剪人发辫一事,被剪之人立即昏迷,“臣以为事关邪术迷人,不可不严密查拿”。官方判定妖术或邪术的标准主要视其是否有叛逆色彩,凡是反抗官府和朝廷的就是妖术。中国历史上群众起义的倡导者多半采取篝火狐鸣,符命图谶等手段。富尼汉是满人,深知剪辫对满人意味着甚么,得出剪辫之人“恐不仅于图取财物”之意。

  乾隆接到奏折后,当天颁谕,令地方官留心提防,重点清查和尚、道士,尤其是游僧、游道身上。乾隆之所以不信任和尚,是因为僧人不受长期存在和有经济力量的各种村社制度的约束,将他们结合在一起的是信仰的动力,而集结在信仰麾下的人们是摧毁现存统治的主要力量。

  但是,想要找到确凿证据来证明僧人是这次剪辫妖术的主谋并非易事,尽管地方大吏不断接到上谕和廷寄催促查拿剪辫疑犯,可是依然一无所获,毫无进展。

  地方大吏处理妖术事件与乾隆的态度并不一致。令乾隆恼怒的是封疆大吏知情不报。自乾隆三十三年一月发生剪辫谣言之际,乾隆无数次下谕旨,令各督抚捉拿剪辫之人,直至七月各省不仅未能查获一人,甚至音讯全无。自剪辫妖术流播以来,乾隆传谕江苏巡抚彰宝查办并令即行覆奏“前后共计六次”,彰宝在逾一月的时间内关于“如何设法查拿匪犯之事,未提及一字”。

  各省大吏对妖术一类事情,多半采取三步曲,一是拖延隐瞒,密不上报,在故作不知中寻求安全。若是皇帝从其它途径获悉此事,第二步则敷衍说正在加紧追查,如果皇帝依然不放松,第三步则抓几个替罪羊,糊弄过去。

  地方大吏在这次剪辫妖术恐慌中的颟顸,虽然是其官僚统治的惯性反映,同时也是他们对这次事件的正确反映,大吏们认为剪辫虽然隐含着“谋反”的主题,但是地方绅士没有参与此次事件,即便僧人是这次剪辫案的主谋,也成不了气候。

  在中国君主官僚制的统治架构下,绅士阶层是一个独特的阶层。纵观中国历史上的群众运动,可以发现,群众运动的组织者是绅士。任何群众运动的领袖,只有获得绅士的同情和指教,才能达到“改朝换代”的目的,否则,他只能是一个无政治目标的匪徒。同样,如果遇到群众叛乱,朝廷会借助地方绅士的威望、社会关系以及才能来镇压叛乱。所以,清朝统治政策的主要特色之一是不允许知识阶层与群众力量有过多的接触。绅士是官方与民众之间的平衡点,官方借助绅士统治人民,但绝不允许他们掌握民众,最后利用民众。基于这一原因,清保甲制度规定不允许有功名的绅士担任保长一职,即不允许他们作为基层控制的首领。

  在乾隆三十三年的剪辫妖术中,地方绅士没有参与其间,因此封疆大吏自然漫不经心地对待此事。乾隆认为妖术之所以蔓延到山东、直隶、湖南、湖北各省,皆由江浙二省大吏“因循不办,玩忽贻误所致”。“外省州县往往曲为掩饰,结习相沿,最为可鄙”。官僚们抓不到剪辫之人,为了应付乾隆,则抓被剪之人审问。被剪之人的说词大多如出一辙,皆言剪辫之人挟有妖术:当时被拍迷晕倒地,辫子于毫无知觉中被剪去。至于剪辫疑犯的踪迹,被剪之人与旁观之人均称“茫无所见”。乾隆则认为被剪辫之人毋庸根究,抓捕对象应该是剪辫之人,“若令其每日报闻传迅,徒扰人意而无益事体,且无知之徒转相传述,摇惑听闻,殊非缉匪安良之道”。 

  面对乾隆的压力,督抚们避重就轻,往往在奏折中大肆渲染有关妖术谣言的荒诞性。如直隶总督奏妇女半夜在家被割衣襟和发辫,割辫匪徒在门墙留字一事,河南巡抚阿思哈奏报彰德府城内纷纷传说被剪辫之人必至身死,即使不死,头也会发晕,并传言用朱砂、雄黄、鸡血等涂抹被剪之处,才会幸免于难。乾隆却认为对这类事情应该置之不问,以杜无稽之口,更不应该大惊小怪,诧之为奇,大吏们只须做一件事,就是“上紧缉匪,此外一切浮言并不必过于诘问明示”,办理此案的要领是“镇定而隐”。

  一般来说,一个谣言往往会导致另外一个谣言。剪辫谣言还没有止息,北京又传在山西有异虫吃人之谣,此谣言来势汹汹,甚至惊动了内务府,内务府部分官员身边携带辟邪处方一张,被吏部尚书托恩多查知,上报乾隆。乾隆确信“妖术”只是“谋反”的幌子,下令全面清剿,牵连剪辫的不仅有和尚、道士、乞丐,还有天主教。

  由于案情荒诞不经,很难寻觅到谣言的始作俑者及割取发辫之人。最后,四处飘泊的游方僧成为主要嫌疑对象。此案抓获多名和尚,在酷刑逼追下,和尚们时供时翻,官员们一开始对此案就漫不经心,急于结案。乾隆在无法获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也不想造成全国性大恐慌,只得接受江苏巡抚彰宝的说辞:剪辫谣传源于海宁石匠郑元臣、毛天成包揽德清城桥工程不遂,嫉妒德清县石匠吴东明、郭廷秀得以承揽所编造的。 

  乾隆对嫉妒一说并不相信,因为就在剪辫案发生的同时,即乾隆三十三年四月初九,湖北荆门破获一起孙大有、何佩玉等谋反案,收缴器械旗清单如下: 

  黄布大旗一面 上写 大明朱天子天令号

  白绫大旗一杆 上写 西大明天令天号

  红绫大旗一面 上写 中华明君见汉不杀南

  红绫大旗一面 上写 见汉不杀

  白绫大旗一面 上写 中华明君见汉不杀

  黄绫大旗一面 上写 天令正大光明

  黄布小旗一面 上写 童邰大明天令

  蓝绫大旗一面 上写 恭行天讨原非人事东

  非常清楚地表明反清复明的决心,而谋反与剪辫又发生在同年同月,不能不令乾隆怀疑两者之间有某种呼应。(文/ 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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