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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人原来是这么结婚过日子的

[日期:2007-04-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敦煌石窟大量的资料表明唐至五代时至少是敦煌地区性文化开放,在婚姻上存在试婚的风俗,离婚再嫁也较为简单。

  敦煌的一些文字资料和壁画有一些画是裸装或半裸装是女子的打扮,在敦煌曲子词“胸上雪,从君咬。”(《云谣集。渔歌子》),所谓“胸上雪,从君咬”,表明了一种让丈夫吸吮乳房的性生活方式。大量的佛画表明了时人并不认为男女交合为猬亵之事,如一个猴儿的雕塑,就是一手举桃,一手抚摸生殖器,面露喜悦之色。可见唐人在性观念上,还是认可“食、色”是一切动物的本能需要。 

  有趣的是,唐时的婚姻主要通过媒妁之言,一些女子在结婚前对自己的丈夫一无所知,这时候,结婚仪式得抓紧了,女子可以赶紧问男方的家庭背景、文化背景的了解以及志趣等。据研究《优先婚前同居书》,发现唐人还存在试婚,试婚不是随意的性行为,也要订立正式的契约。 不是自由恋爱而结婚,看来也只能这样才能保障一下双方的权益。

  结婚容易,离婚也没想像中的困难。唐时离婚称为“放妻”,只要男子写一纸“放妻书”,并为女方和见证人认可,就可解除婚姻,各奔东西。离婚的原因有性格不合,妻子有过错,或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等。

  在婚后性生活上,唐人对夫妻之间的性爱是十分重视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表明了唐人认为性爱是夫妻之间感情的重要基础,夫妻的性爱快乐是人生的一种根本的快乐,在新婚之夜夫妻双方应亲密配合地进行进行性交。

  夫妻在新婚第一次性交前会念凤凰之卦的习俗,因为因为凤凰有光明的象征,“凤凰于飞”象征规妻生活和谐美好。“于是青春之夜,红帏之下,冠缨之际,花须将卸,思心净默,有殊鹦鹉之言,柔情暗通,是念凤凰之卦。”

  至于如何行房,当时民间有的是“教科书”,性知识书籍颇为流行,夫妻过性生活前都有阅读这些书藉、参照以行事的习惯。《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具体生动地描绘了夫妻性交的全过程,具香汤,洗拭阴畔,整顿裤裆,开花箱而换服,揽宝镜而重妆“。

  性,这一切都被看作是自然、正常的事情,虽有一定的私密性,但并不避待女,夫妻性交后还要待女侍候,进行清洗与换衣,讲求性卫生。

  结婚不是万事和睦,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时就要想想别的办法了。媚术和巫术是唐人一系列女对男、男对女的求爱法。所谓媚术。可以:“凡令夫爱,取赤痒足,出夫脐处下看,即爱妇”。“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二十茎,烧作灰,以酒和成服之,验。”

  当时,人们常以巫术来保平安、求子、求爱、祛病,而贴符、烧符、吞符则是另一种方法,在夫妻床笫之间也常使用,如在敦煌所发现的一种符,人们认为贴在床上可使夫妻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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