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灾与人祸
发表时间:2007年07月26日 21时55分
BY 沐童
今天在新闻上看到一组数据,耐人寻味。数据是“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的,说的是:截至6月30日,北京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或抓伤的人数已达92698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3.7%。 同时,今年已出现2例因被犬咬伤后未及时诊疗而引发狂犬病死亡的病例。
我记得,20世纪初期美国某名记者为“新闻”这个概念下了个经典定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看来,今天要被颠覆了。在中国的首都,将近10万条狗咬了人,也成了新闻,而且是大新闻。
关于城市中的人与宠物关系,永远是个捣腾不清的话题,只是,若每次都上升到“保护人权还是狗权”的高度,就太没意思了。
还记得当年我去巴黎之前,在某网友写的旅行手册上看到一句有趣的描述:如果没踩到狗屎,就不算到过巴黎。法国人爱狗是出了名的,巴黎市区200万人,却养有20万条狗,这些狗每日排放粪便20吨,兼法国人浪漫、闲散,于是巴黎也渐渐有了个“狗屎之城”的雅号。市长选举时接受公民的问讯,时常会出现诸如“市长大人,上任之后你有否决心清楚街道上的狗屎?”一类的问题。当然,这已经是陈年旧事了。我去巴黎时,在街上一泡狗屎都没见到,暗爽之余,也有点遗憾。回国后看新闻才知道,巴黎通过了新的处罚条例,狗狗在街上便便,主人若不即时清理,会被处以183欧元(大约相当于1800人民币)的罚款。看来,寄人狗和谐之希望于提升市民素质上,还不如干脆狠狠地罚来得快。
有点说远了,接着说北京。我在北京住了5年,其中有四年时间养着狗。在这四年里,我亲眼见识了北京狗数的几何增长。人被狗咬伤的传闻更是不绝于耳。我住的这一带,几乎家家养狗,犬吠之声相闻,极壮观。很多人疼狗甚于疼儿子,出门遛也舍不得套绳索,娇生惯养的“太子狗”、“公主狗”们见人就扑,不爽就咬。于是,地方政府居然专门在社区大门外开设了一个诊所,专为被狗咬伤的人们及时注射狂犬疫苗。春节时我生了病,在医院开来点滴想在门外的诊所打,白白的小护士却告知:抱歉,先生,我们只会打狂犬疫苗,不会打静脉点滴。我后脊梁这个汗那……
当然,最可气的是,很多养狗人并非真心爱狗,而纯粹为了自己好玩,三天热乎气一过,立刻将狗遗弃。于是,这些狗就成了野狗,没有疫苗保障,咬了人就是大事。
为什么北京总会发生人被狗咬的“惨剧”?很多人说,“狗太多了,扑杀一下就好”。这种说法绝对是不负责任的。美国有3亿人,却养了6300万条狗。但是,从1979年至今,美国没有出现过一例狂犬防疫失败的例子。为何?须知,美国对于养狗问题,有“三座大山”牢牢地压着,它们是三部法律:《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令中,对养狗人的束缚简直具体到家。比如,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一家的狗在美国居民区内狂吠超过三声,就将被视为扰民,狗的主人很可能第二天就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如果自己的狗把别人咬了,严重的,主人要坐牢。
德国首都柏林更牛,除了规定养狗要上“狗头税”之外,还要为每条狗上不低于100万欧元赔偿额的保险。养条狗,比养辆车还麻烦,狗主人哪里还敢造次。
举上述这些例子,并不是想让北京的狗主人们汗颜(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而是要表达这样一个观点:狗灾其实与狗没太大关系,一切狗灾都是人祸。把责任归咎在动物身上,是徒劳的。如果每条狗的主人都为自己的宠物打了疫苗,出门时牢牢拴着链子,而且坚持到底,不离不弃,理论上说,狗咬人的新闻是可以完全杜绝的。政府呢,也不要一味地灭杀,制定了规则,就要严格地贯彻到底。动物保护主义者们总讲众生平等,既然平等,就要同样一丝不苟地遵守法律规定,不是么。
最后,作为一位“爱狗之人”,我还是要语重心长地对我的“同僚”们说上一句:自己爱狗是自己的事,千万别以为世界上每个人都爱狗。由此及彼往往是要犯错误地,有的时候,后果会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