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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女儿的行为,你支持吗?

[日期:2007-08-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李敖之女李文

  潘军强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之女、维权斗士李文来北京两年左右,为了维持尊严和权益,至少做出上百次的投诉,投诉对象上达名企业、名歌星,下至一般市井小民。他投诉出租车司机,认为他们在车内抽烟吐痰、开收音机、撩裤子、车子也不干净;投诉美发店,认为洗头水忽冷忽热,厕所难闻,发型师抽烟,美发师经常变动,洗发盆对脖子不好。因为对这些小事的“斤斤计较”,在我们这个以包容谦让为美德的国家里,李文便成了一个异类。(齐鲁电视台新闻中心)

  对于李文的行为,有人认为,李文是一个不“厚道”,“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刻薄”女人,维权只是个幌子,其实是通过打官司来炒作自己。也有人则认为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精神,是一种进步的思想意识,先有维权意识才有行为规范,国人的陋习才能真正改掉。

  就此事我们联想到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为什么立即出台这样的规定?因为国民素质已经不再是小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中国人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才能受到世界的尊重。

  所以我们认为,这些陋习,需要用道德、文化和法律的手段加以根治。就如随地吐痰为例,我们应该看到光靠宣传教育方式是不行的,需要相应的处罚,而且处罚太轻也不行,不是就这样一则笑话吗?某城市规定随地吐痰一次罚款5元,结果一人逮住,他拿出10元,当时没有零钱找给他,怎么办?年轻人说:我再吐一次,不就得了。在这方面我们是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做法,通过法治的手段,换来了一个洁净的世界。

  我们知道中国社会一直以来是没有维权意识的,老百姓都有厌诉的心理,这其实并非真的中国百姓没有权利的意识,而是因为中国几千年的专制制度造成的,这一影响目前来说依然是根深蒂固,所以也就产生了对李文这种依法投诉的行为有种种非议了。我们总是喜欢用道德的意念来评判社会的种种现象,如:“只扫自家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而缺乏一种法制的思维。我们觉得无论是自家门前雪,还是他人瓦上霜都应该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在权利与义务的天平上,我们需要公平,需要合理,需要明确,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认真地把自家的门前雪打扫干净,都能够把自己的责任田种好,人人负责,各司其职,我们的社会不是能够更和谐吗?

  在现代社会中,尊重权利、维护权利,是一个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风气,一个民族的风尚总应该是积极向上的,通过不懈的呼吁和努力,通过人的素质的不断提高,传统陋习也一定会逐步改变,社会一定会不断进步。当然那是要经过一个漫长的社会过程的。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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