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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恶意提款被判无期,为何引众愤?

[日期:2008-01-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字体: ]
  我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别人说服的人。王尔德说,你千万不要去听辩论,因为你肯定会被说服。

  比如说今天,早上看到新闻,说一个小伙子利用ATM故障就提了17.5万跑掉,因“金融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引起群情激奋:凭啥啊,ATM故障,人家就取了17.5万就判无期?那么贪官污吏动辙千八百万的,才是个死刑。

  我就此事采访了两位刑法博士。两位博士引经据典,一一述来:1,ATM属于金融机构;2,银行当然有责任,但是应该另究,不能成为减少他刑罚的原因;3,数额特别巨大,没判死刑已经是轻判了。

  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呀。的确,17.5万在当前看不是什么大数,ATM故障,也不是你故意要偷的。但是弟弟,你也太狠了点吧?拿走17.5万。这肯定不是年代错误导致法律错误的翻版,如当年的“投机倒把”罪,“流氓罪”,其争议点一是在于17.5万算不算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我回答:当然算!凭啥要和贪官污吏比啊?比谁比谁更流氓?17.5万够一个白领两年工资了。

  争议二是,都是ATM惹的锅。对此,俺也不多说了,你不能说路边躺着一个裸女你就要扑上去吧?另外,他第一次取钱还是一个民事行为,退回就可以了。可是他第二次,第三次,取了171次!从第二次开始,“盗窃罪”已经构成了。为什么会判的这么重?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必须提供对老百姓的信心。他是触了这个霉头。

  另外,他的兄弟把他出卖了。他就算想自辩,说自己不知道卡里有多少钱,但是架不住他那位仁兄自首招供啊。也叹人心之无常。当初还是被告把他兄弟拉来要一起发财的呢。

  之所以群情激愤,还是社会扭曲的心态太严重了。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了,导致民众对弱势群体尚失原则的同情。如果这小伙子是个科级干部,再看看网友们会怎么说?如果这小伙子是个处级,又会怎么样?呵呵,相信无期都是轻的,必须枪毙,立即执行!

  哦,说到底,我还是没有被民众说服,听从了“主流”的意见。这年月,草根阶级得罪不起啊,谁是“主流”谁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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