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博物馆债券历史文化知识介绍
证券产生的历史,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国家向大户的举贷和王侯给平民的放债,形成了最早的债券。
“质”“剂”的出现与“券”的应用
《周礼·质人》说:“大市以质,小市以剂。”质,是一种较大的买卖用的较长的券:剂,是一种较小的买卖用的较短的券。质、剂本是买卖发生争执或纠纷时,官府据以判断的凭证,即所谓券“听买卖以质剂”(《周礼·小宰》)。这时的高利贷放债,也普遍应用这种券。无论买卖用的质、剂或放债用的债券,一般都是用竹木制成,他们先把买卖的合同或借据写在上面,然后剖分为二,由买主或债权人执右券,卖主或债务人执左券。买主或债权人便可操右券来责成卖主或债务人履行义务,即所谓“操右券以责”(《史记·平原君列传》)。债权人在讨债和索取利息时便可命债务人前来“合券”(同上)。这种债券或称为傅别(符别)。傅,就是指合券;别,就是指个别的右券或左券。《管子·问篇》:“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问人之贷粟米有别券者几何家?”所谓别券,就是指左券而言,如果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当时官府就要根据傅别来判断,这就是所谓“听称责(债)以傅别”(《周礼·大宰》)。券的普遍应用,也是商品货币关系发展与货币广泛流通而产生的现象。
战国策·齐策四》,一文
债券词典
保证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保值公债
我国政府债券的一种,债券利率根据通货膨胀的变动幅度而浮动调整,从而达到保值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保值公债的发行主体是财政部,如我国1989年和1990年发行的保值公债偿还期均为三年,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定期储蓄利率为基础。
保值贴补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发布的有关三年以上居民定期存款保值贴补的规定,三年期以上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加上保值贴补率,应相当于同期的物价上涨幅度。保值贴补率即同期物价上涨率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广大储户的三年、五年、八年定期储蓄存款期满时,银行除按规定的利率付息外,还要按保值贴补率付一笔钱给储户,以保证存款不因物价上涨而贬值。保值贴补率=(存款到期时物价指数/存入时物价指数-1-利率×存期)/存期X100%)。由于国家曾对一些三年、五年期的国债发行承诺保值,因此,保值贴补率的高低对全部国债的价格有很大影响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不可转让债券
按是否可以转让来分,债券有可转让债券和不可转让债券两种。可转让债券是指持券人随时可以在债券市场上转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但持券人在债券到期之前不能兑回本金。不可转让债券则是指持券人不能在债券市场出售的债券,这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可以提前兑回本金,价格不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但其流通性和变观性极差,受欢迎程度较可转让债券低,我国目前发行的债券基本上属于可转让债券。
参与公司债
参与公司债是指其债券持有者除了可以得到事先规定的利息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盈利分红的债券。
长期国债
长期国债是指偿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一般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偿债基金
偿债基金亦称"减债基金"。国家或发行公司为偿还未到期公债或公司债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很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偿债基金制度。日本的偿债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据国债整理基金特别会计法确定的。偿债基金:一般是在债券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下才予设置。偿债基金一般是每年从发行公司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额或已发行债券比例提取。
抽签偿
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它可以分为一次性抽签和分次抽签两种。
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抵押债券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一般抵押债券和实物抵押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并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其发行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所属的机构,而后者实际上具有政府保证债券的特性。
定时偿还
定时偿还是指债券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一般的做法是在每次利息支付日,连同付息一并向投资者偿还一部分本金,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
短期债券市场
短期债券市场是指以一年以内短期债券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它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政府票据,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承兑票据市场,债券回扣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不同于同业拆借市场,即除去同业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可以参加外,一般的企业法人也可以参加,甚至个人也可以参加可转让存单的市场。
分期公司债
分期公司债是指公司分期发行,并承诺按其发行顺序于每期的到期日支付固定金额的公司债。
浮动利息债券
按利息的制定方式,债券有固定利息债券和浮动利息债券之分。固定利息债券是指债券发行时即确定利率为多少,到期利息即按此固定利率计付,中途不作变更。目前我国发行的绝大多数债券均为固定利息债券,但在市场利率变动(尤其是上升时),此种债券会有利差亏损。浮动利息债券则可避免市场利率剧烈变动的风险,此种债券的利率是按一定时期以某一基准利率调整的,例如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上浮某个百分点。与固定利息债券相比,浮动利息债券是一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
简称"息票债券"。在债券的券面上印有"息票",作为按期(一般为一年)支付利息的凭据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期限内,可以定期凭债券上所附息票,向发行机构支取债券利息。附息票债券往往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西方国家的债券绝大部分是付息票债券。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新发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国债
国债即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作保证的,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在我国,国债利率较其他类型债券低,而比同期 银行存款利率要高,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国债回购交易
国债回购交易,也称国债的现货交易,是指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市场,即卖出债券,并附加条件,于一定期间后,以预定的价格和收益,由最初出售者买回债券。还包括买入债券,于一定期间后,以预定的条件和价格,再卖给最初出售者的反回购。
金融债券
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务凭证,期限通常在一年以上。金融债券的利息率略高于同等期限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到期还本付息,债权人不能提前抽回本金,但一般允许在流通市场上转让。金融债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附息金融债券;另一种是贴现金融债券。附息金融债券为普通金融机构发行,期限一般为3-5年。在我国,发行金融债券一般均用于发放特种贷款,目前,我国的各家专业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发行过金融债券。
净价交易
国债的净价交易是指在国债交易中,将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分解,价格随行就市,而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年利率按天计算,从而便于债券的持有人享受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收入。净价交易的国债一般是采用按年或其他分次付息方式的国债。净价交易的好处是:1、清楚地勾画出债券交易中卖方的收益程度与买方的支付成本,使双方利益比较明确。2、便于准确体现债券的实际价格,使投资者能对市场价格作出及时和更直接的判断。净价交易方式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广泛应用。
可转换债券
它是以公司债券的形式发行,可根据债权人(持有者)的要求,按发行时所订立的条件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由于其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比普通债券的利率低。可转换债券是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一种中间形态的证券,因而兼备了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的风险性,很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