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聚焦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修订1999年9月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于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扩大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会议决定,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指出,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合理规划布局,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增加就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优化服务业结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融合、互动发展;培育充满活力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优化服务业组织结构。(二)科学调整服务业布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服务业资源优化配置。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达地区和交通枢纽城市要强化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中西部地区要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三)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加快构建和完善包括生产销售、科技、信息、金融和生活服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服务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水平,积极发展服务贸易,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市场、法律、信息、金融和管理等服务。(五)创造有利于发展服务业的良好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市场秩序。
中国期货业将依法“快”行
市场各方热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昨天,备受关注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虽然详细内容还没有公之于众,但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受到市场各方高度关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条例》将为推动我国期货行业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这对中国期货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例》就是金融期货的‘准生证’,它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扫清了法律障碍。”金瑞期货总经理姜昌武向记者表示。他说,中国期货市场虽然已有1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至今只有商品期货。《条例》通过后,将使我国既有商品期货,又可以发展金融期货。这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稳妥地发展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精神铺平了道路。
“《条例》的通过,也将使前期市场各方对推出股指期货的各种猜疑画上句号。”姜昌武说。自此,有关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将进入紧锣密鼓进行中,如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股指期货制度安排,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关制度安排。同时,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也会提速,从而确保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
中国期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常清在听到《条例》通过的消息时表示,这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原因是,《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在清理整顿背景下出台的。尽管其明确了中国应该发展期货市场,但其指导思想仍然是清理整顿。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大幅提高,并被誉为“世界加工厂”,对期货市场需求大幅提高。
“企业需要用金融衍生品作为管理风险工具,而国家经济安全也需要由金融衍生品市场来保驾护航,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常清指出。他说,过去《暂行条例》禁止金融期货交易,但是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角度看,我国股票等资产价格以及货币价格应该主要由中国市场决定,金融市场不能缺失话语权与定价权。因此,客观上也需要加快发展金融期货。而期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扩大,有利于期货公司做大做强。过去受在清理整顿背景下出台的《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限制,我国期货公司发展缓慢,从而影响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条例》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由于《期货法》尚未出台,因此《条例》将是中国期货行业的根本大法。”格林期货董事长王拴红认为。他说,目前正值中国加入WTO五周年之际,《条例》的推出,不仅对期货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大,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提高,几乎所有行业都有避险需求。同时,《条例》从法律制度上确立了期货公司的现代金融企业地位,这有利于我国期货公司发展壮大。
“《条例》提升了期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从法律制度上满足了使用者的避险需求。如进出口企业可以名正言顺地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从而杜绝以前通过灰色通道进行套保的风险。”王拴红指出。
北京工商大学胡俞越教授向记者介绍说,周边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立法先行有利于后发优势。《条例》颁布后,作为期货立法的蓝本,将加快《期货法》的立法进程。他认为,无论是《条例》还是《期货法》,都应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相配套,这样才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和谐合适的法律基础。 (中国证券报 赵彤刚)
权威人士透露
股指期货上市按既定目标进行
会员结算体系和技术系统基本准备就绪
权威人士昨日透露,股指期货上市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目标和既定方针正常进行,准备好了就正式上市。目前,有关部门没有刻意推迟或者提前上市股指期货的计划。沪深300指数期货将在“充分准备、平稳推出、隔离风险、强化监管、逐步发展”的思想指导下顺利推出。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业内人士认为,这为股指期货上市铺平了道路。
按照有关精神,股指期货将以稳妥为基本前提,以更好地发挥金融期货市场功能为宗旨,在准备充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同时,有关部门将全面落实金融期货相关制度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金融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期货与证券现货市场风险监控、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安全存管的制度性安排。
权威人士透露,《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后,修改后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结算细则、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会员管理办法等将公布。下一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重点考察会员的股指期货准备情况,其中包括期货公司增资扩股等情况。有关部门将对有意申请中金所各类会员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后,正式批准其会员资格。目前,股指期货会员结算体系以及股指期货技术系统基本准备就绪。(中国证券报 李中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已于昨日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认为,草案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扩大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并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和监管。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草案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这将成为今后几年期货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使期货市场进一步走上依法前行的道路,加快发展进程,提高市场功能。草案有不少创新之处,为即将浮出水面的股指期货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将成为已经列入立法程序的《期货法》的蓝本。
一位资深期货专家表示,《条例》的修订将为期货市场发展带来根本变化,为下一步市场的发展、创新和监管提供了充分依据。他表示,从监管角度看,现在对期货公司的很多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尚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很多期货公司违规行为得不到处罚。《条例》出台后,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依据将更明确,监管效率将大大提高,整个监管工作将在明确的法规指导下更富有效率地规范进行,进而提高期货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效率。
据了解,此前草案争议较大的几个地方有了初步定论。
期货公司如愿扩大经营范围,相比原来单一的经纪业务,增加了自营、境外经纪、咨询等新业务。胡俞越表示,这为期货公司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期货公司竞争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强势公司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事实上,这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构安排上已经初露端倪。
对于争议较大的“变相期货交易”,草案对其特征作出基本描述。草案取消了此前讨论较多的期货投资基金,规定期货公司不得自主发起和管理期货投资基金。草案还对期货业协会的行业监管职能进行了描述,赋予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行业监管的法律地位。(第一财经日报)
业内估计股指期货最快5月推出
昨晚传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且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消息。在众多期货业内专家看来,草案的原则性通过鼓舞了期货公司备战股指期货的信心,更重要的是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推出股指期货扫除了法律障碍。
一位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人士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草案。根据程序,草案修订工作的参与各方在原则上对草案进行最后的表态后,就可以正式会签颁布。
《期货法》起草小组顾问组成员朱国华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草案虽尚待进一修改和完善,但为5个月前挂牌的中金所提供了成立的法律依据,并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扫清了最后的法律障碍。
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则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草案原则通过鼓舞了望眼欲穿的期货公司备战股指期货的信心,也有利于后续备战工作的开展。
罗旭峰估计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至少在3个月后。一些人士也大胆预测,股指期货最有可能的推出时间是五六月或九十月两个时期。但罗旭峰表示,虽然《条例》有望最早在春节前正式公布,《条例》的早出或晚出其实对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并无太大实质性影响,因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期货公司对草案原则性获批的消息也不必过于乐观,应以平常心态做好自己的后续准备工作。
中金所市场部有关人士则向本报表示,不管《条例》什么时候正式公布,中金所都会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股指期货上市工作,只要条件成熟就会适时推出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理论专家刘仲元虽称草案原则性获批是一“好事”,但他对“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条例》能否在春节前正式公布持保留看法。(第一财经日报)
股指期货:推出尚需更多配套支持
据市场人士分析,股指期货推出还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交易结算系统的问题、期货公司告知业务的解决等也尚需时间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后,期货市场人士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草案的原则通过为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拓展了空间,为下一步市场的发展、创新和监管提供了充分依据。但是,股指期货的具体推出,尚依赖一系列配套条件的支持和配合。
他表示,草案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拓展了期货市场发展的法律空间,为期货市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也为金融期货的上市扫清了法律障碍。不过,草案的修订只意味着金融期货的上市具备了一定条件,不一定就意味着金融期货上市的进程要加快,金融期货的上市还是应该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稳妥推进。《条例》出台后也不应该急躁冒进,还是应该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哪个条件具备了就按哪个方案办。
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股指期货的推出,尚待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完成,如至今未开发出来的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会员所需结算软件尚待测试、调整,更重要的后续工作是《条例》的5个配套管理细则的发布,及中金所相关合约设计、会员资格标准、交易规则进一步细化后的学习、讨论、培训、推广过程。此外,市场人士认为,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系统的技术问题、期货公司告知业务的解决等也尚需时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期货专家表示,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在很多方面有所创新,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个别方面没有反映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的规律和国际趋势。比如期货基金,在草案里面没有提到。
据了解,草案最初欲增加期货基金的内容,但最终因为担心市场风险等原因而删除了期货基金的内容。上述人士表示,期货基金是国际衍生品市场必不可少的参与主体。没有期货基金,期货市场将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很难做大。
他表示,应该加强对国际经济最新态势和更深层规律的深入研究,才能使法规建设提到更高层次,让法规建设顺应时代要求。总体上,草案已经有了很大进步,还需要进一步加深研究,为下一步法律的推出打下良好基础。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上看,期货市场还是应该又快又好地发展,服务国民经济。(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