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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防:快递公司失火烧毁80枚高价邮票

[日期:2008-10-29] 来源:辽宁消防  作者: [字体: ]
消息来源:[辽宁消防]

  湖北人赵先生向成都人宋女士网购80枚《贡嘎山与波波山》纪念封。宋女士收到银行汇款后发出邮票,哪料快递公司一场大火将邮票烧成废纸。赵先生大呼郁闷:该邮票具有很高收藏价值,身价不断飙升,自己一张票没得到最后还得购买高价票补仓。为此,赵先生一纸诉状将宋女士告上法庭索赔。昨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民事纠纷。

  口头交易网购80枚高价邮票

  赵先生和宋女士都是“中国投资资讯网”的会员。今年1月10日,赵先生在该网站发帖收购《贡嘎山与波波山》纪念封,约定每一枚收购价为42元(国家邮政窗口发行价为15元/枚)。次日,宋女士跟帖出卖90枚,并电话联系赵先生要求先付款后交货。

  经过一番商量,最后双方口头成交邮票80枚,交货地点约定在“湖北仙桃市步行街电信营业厅”。1月12日,赵先生向宋女士汇来3360元货款。1月13日,宋女士发货,并短信告知“今天发顺丰”(即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快递)。由于是网上交易,赵先生和宋女士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完全是按照网上交易习惯进行的。”

  快递失火邮票烧毁买主喊痛

  “顺丰快递失火,邮票被烧毁,近期无法交货。”1月14日晚,接到宋女士的电话后,赵先生傻了眼。业内人士都知道,《贡嘎山与波波山》纪念封在制作时出现了错别字印刷,并且为正规集邮收藏品,发布后被集邮爱好者发现并普遍看好,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因而在市场上价值不断上涨。交易后第3天,该纪念封市价一度飙升至600元左右,此后3个月内一直在400-800元区间波动。

  本以为抓住了好商机,赵先生在确认购买宋女士的邮票后,随即以350元/枚和300元/枚的价格出让了40枚邮票给湖南和广州的两位下游客户。在要求宋女士及时补货被拒绝后,赵先生只好从其他渠道高价购买邮票后补给了下游客户。事后,赵先生多次找到宋女士要求处理此事,均无结果。为此,赵先生将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共2.5万元。

  双方和解网购应明确责任避纠纷

  庭审中,原告方律师表示,双方约定了交易地点为“湖北仙桃市步行街电信营业厅”,最后卖方没有在交易地点履行给付义务,应当由卖方承担风险责任。由于双方仅是口头交易,原告方无法拿出“买卖双方约定了交易地点”的证据。被告方因此提出,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交付地点不明确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法庭上,买卖双方最后表示,发生这样的“意外”谁也没有料到,双方愿就赔偿问题做进一步调解。“由网络交易引发的纠纷很多,但像这样的诉讼并不多见。市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一定要设法拟定交易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的具体方式,才能有效避免民事纠纷。”该案审判法官王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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