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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犯转账赃款买金币 称即可“洗钱”又可保值

[日期:2008-12-16] 来源:重庆时报讯  作者:记者 周雪莲 [字体: ]


  重庆时报讯(记者 周雪莲) 特大贩毒团伙的毒贩落网了,但赃款却去向不明。警方经过侦查,终于发现了巨额涉毒赃款的下落——毒贩将赃款转到其妹夫的账户上,通过购买金币、古董等保值品,赃款被“清洗”了一遍。这是自1997年“刑法”设立洗钱罪罪名以来,我市首例以洗钱罪对涉毒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案件。目前,两名涉嫌洗钱罪的嫌疑人杨某、陈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抓到毒贩 不见了赃款

  今年5月13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与云南、四川警方联手破获了老杨(化名)特大团伙贩毒案,查获毒品海洛因411.7克、麻古14749.9克,依法逮捕老杨等犯罪嫌疑人8名,可赃款却去向不明。

  毒贩亲戚账户流转90万

  预审时,办案人员发现,从老杨暂住地搜查出的其妹妹杨某及妹夫陈某的银行存折上存有大量现金,侄子小陈的存折上也常有大笔资金存取记录,明显与其家庭收入情况不符。

  禁毒总队通过初步调查获悉,今年2月15日,老杨从其农业银行账户内,将45万元现金转存入妹夫陈某新开立的账户,陈某当天又以借贷的方式将此笔款转存入他人账户,并由对方出具了向老杨借款的借条。

  2月17日,陈某注销了这个新开立的账户。办案人员据此判定,老杨、陈某等有洗钱犯罪的重大嫌疑。

  随后,禁毒总队成立了专案组。2008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为了查明这一起案中案,专案组认真分析研判案情,查询本案涉案资金账户20个,调取银行存、取款凭证30余份,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先后为老杨提供5个资金账户,供老杨存取、转移毒资共计9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夫妻洗钱不说 还搭上儿子账户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对自己用涉毒赃款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今年2月以来,在明知老杨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夫妻二人为掩饰、隐瞒其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多次提供夫妻二人及其儿子的银行账户为犯罪嫌疑人老杨存取毒资,协助毒资转移。

  据他们交代,陈某开有一家公司,于是成了“舅子”老杨毒资隐藏的最好“挡箭牌”,陈某在为老杨洗钱的过程中,用涉毒赃款分别购买了金币、金表、古董等名贵物品,期望既把赃款洗“干净”了,这些物品也可以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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