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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新闻网:珠中江明年起年票可互认

[日期:2009-12-13] 来源:南方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2009-12-13 00:31 来源: 南方新闻网

    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行车辆(摩托车除外)通行费年票互认。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珠中江区域年票互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以及三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三市年票标准暂不改变

    为增强三市市民主动购买年票的意识,实施年票互认三个月内,三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上路查验年票专项行动,今后也将不定期开展统一的年票查验行动。关于摩托车年票互认的问题,将由三市普通公路收费站管理部门作专题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市域年票制同步实施

    “江门市域年票制将与珠中江年票互认同步实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珠中江一体化的年票制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不增加大家的费用,让广大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方便。”吴紫骊说,珠中江三市实现年票互认,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珠中江区域合作实现的重大突破,标志着珠中江三市的合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将有助于提升珠中江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实施年票互认后,随着后续的交通方面合作的落实,珠中江三市将逐步实现路通、车通、人通,三市的民间交流随着交通成本的降低而得到极大提高,800多万市民的消费生活空间、交流活动空间、产业合作空间也将随之不断扩大。这将有利于珠中江三市充分利用优势互补,推动资源整合,带动产业合作;有利于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合理流动;有利于探索区域发展新模式,努力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点,从而实现珠中江区域“提升发展”的目标。

    为确保2010年1月1日年票互认工作顺利实施,三市已成立年票互认专责小组。目前,在专责小组的领导下,三市相关部门正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明细表,务求严谨、严密、严格地完成年票互认工作,避免年票互认实施当天出现车道塞滞、交通不畅的现象。

    据悉,三市政府还将在12月中旬另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0年1月1日年票互认实施当天的具体安排、须知事项等问题进一步说明。(江门日报记者 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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