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3 00:31 来源: 南方新闻网
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行车辆(摩托车除外)通行费年票互认。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珠中江区域年票互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以及三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三市年票标准暂不改变
据中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介绍,根据三市在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正式签署的《珠中江区域年票互认协议》,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实行车辆(摩托车除外)通行费年票互认。即三市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标识)免费通行三市普通公路收费站(含国省道收费站);实行高速公路代收路桥通行费的收费站免收路桥通行费次票。
据悉,实施年票互认后,三市年票征缴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3月份。在年票查验过程中,每年1—3月期间,三市上年的年票缴讫凭证仍然有效,从每年4月1日起,以当年的年票缴讫凭证为有效凭证。实行年票互认后,三市年票标准暂不改变,以后视情况相应调整。三市政府将共同投入资金积极探索开发年票自动识别系统和网络互报互通系统,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各收费站车辆顺畅通行,同时打击逃票行为。
为增强三市市民主动购买年票的意识,实施年票互认三个月内,三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上路查验年票专项行动,今后也将不定期开展统一的年票查验行动。关于摩托车年票互认的问题,将由三市普通公路收费站管理部门作专题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市域年票制同步实施
“江门市域年票制将与珠中江年票互认同步实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珠中江一体化的年票制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不增加大家的费用,让广大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方便。”吴紫骊说,珠中江三市实现年票互认,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珠中江区域合作实现的重大突破,标志着珠中江三市的合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将有助于提升珠中江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实施年票互认后,随着后续的交通方面合作的落实,珠中江三市将逐步实现路通、车通、人通,三市的民间交流随着交通成本的降低而得到极大提高,800多万市民的消费生活空间、交流活动空间、产业合作空间也将随之不断扩大。这将有利于珠中江三市充分利用优势互补,推动资源整合,带动产业合作;有利于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合理流动;有利于探索区域发展新模式,努力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点,从而实现珠中江区域“提升发展”的目标。
为确保2010年1月1日年票互认工作顺利实施,三市已成立年票互认专责小组。目前,在专责小组的领导下,三市相关部门正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明细表,务求严谨、严密、严格地完成年票互认工作,避免年票互认实施当天出现车道塞滞、交通不畅的现象。
据悉,三市政府还将在12月中旬另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0年1月1日年票互认实施当天的具体安排、须知事项等问题进一步说明。(江门日报记者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