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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郵公司東主被殺案‧古董商罪成判死

[日期:2010-07-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07-15 10:27

(檳城)椰腳街梁集郵公司東主梁振明被殺一案,古董商被告於週三(7月14日)被高等法庭裁決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

第二高等法庭法官拿督札奇表示,事發之際,被告正在案發現場,並且在看見有人走近時就立刻逃跑,這與無辜者的行為不吻合。此外,被告的答辯只是一味否認罪名,卻無法挑起控方證據的疑點。

他指出,由於控方的證據充足,加上被告被發現時的行為舉止無法符合其無辜的辯詞,因此他裁決被告的罪名成立,判處被告死刑。

被告為今年45歲的林賢鐘(Simon)來自喬治市南寧路,他是於2006年5月29日被捕。

另一方面,由於被告也涉嫌一宗以鏹水企圖搶劫豪華轎車的案件,因此也面對搶劫及持械搶劫的控狀。



新聞背景

兇手殺人手法詭異

檳島知名梁集郵公司東主梁振明是於2006年4月24日被發現臥屍在椰腳街公司後的廚房。兇手殺人手法詭異,他除了以透明貼紙捆綁死者手腳,也以T恤塞入死者口裡,更以白布蒙住死者臉部。

另外,兇手也以小凳子架在死者的頸項處,再搬來煤氣桶置於木椅上。解剖後證實,死者是死於窒息加上頭部受重創失血過多。

警方經過多時調查或搜集資料後,證實這宗命案的導火線,是生意上出現誤會而引起。據瞭解,行兇者偶爾有跟死者購買舊郵票後再轉賣他人牟利,行兇者疑死者將郵票高價賣給自己,而在案發當天到死者椰腳街的店裡,與死者發生爭執,把死者殺死。

警方於同年5月追蹤搶劫豪華轎車的嫌犯時,在車水路逮獲被告,在調查中發現被告涉嫌謀殺梁振明。

星洲日報‧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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