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八甲”是一枚在1957年7月16日发行的比较珍贵的邮票,与最近出名的“好男儿”蒲巴甲读音基本相似。我不是后者的“粉丝”,而是“普八甲”的收藏迷——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发行邮票中的此类“筋票”一直是我搜集的对象。
前不久,多年好友李颖舟有意出让一枚“普八甲”,我赶快打电话和好友联系。李颖舟二话没说,马上答应将这枚邮票寄来赠我。要知道,早在1993年邮票目录上,这枚邮票新票的标价就是整整二百元呢!
收到李颖舟的信后,我怀着惊喜和期待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发现它并不是一枚孤零零的邮票,而是被粘贴在一只信封上。而信封又被拆开后整个贴在一张公文纸上,写着“天长县大通公社 范书记亲收”等字样,看来它是一只早年当地人民来信的信封。将它全部展开,证实了我的判断。
这是一张当年安徽省天长县委办公室的人民来信审理公文:来信人叫张汉明,收文日期是1961年1月28日,查报机关为大通公社党委。在其下面的“查处结果情况”栏得知:张汉明原在公社所在地的大通街上开过饭店,有一间自家砌的草房,合作化后一直被合作社和后来的公社商业科占用,他要求退还房屋和租金。在“承办人意见”栏里,有承办人的意见和签名及签署日期。承办人的意见为:“结查际实,退还原收房屋租金。据商业科意见,房子退还给户主,故作结案。”签署日期为1961年4月2日。“办公室审理意见”栏里虽未签署任何文字,但盖有一枚负责人的圆形私章。在最下方的“中共天长县委办公室”落款旁,也盖有他的私章。看来张汉明的要求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普八甲”邮票(也可算是实寄封)固然珍贵,但更为珍贵的是藏友同好之间的友谊。没有好友的热心和支持,我也“听”不到“普八甲”讲故事,更不能把故事在这里娓娓道来。(信息来源:中国商报 周伟/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