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日又过去了。回顾一年时光,它给我们带来不少思考。集邮也是一种消费,集邮者自然也是消费群体中的一分子。但在这一天,集邮者并没有感到作“上帝”的快乐,反而,他们又想起已经缠绕他们多年的集邮之痛。
“痛”在何处?聚焦点就是“香港回归”金箔小型张。小小一枚邮票,说是镀上了金箔,面值就摇身一变涨到50元,这本来就够荒唐了,外加一个软马甲,身价就又变到了100元。再将软马甲换成硬马甲,售价更抬高到离谱的120元。120元还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到的,必须是集邮协会会员才能得到照顾。看似得到照顾了,实则以20元为代价得到的“照顾”却分文不值。反过来,按500万计在册会员数,集邮协会会员向邮票发售部门贡献了价值1个亿的大蛋糕。对于那些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出现的爱好者,“痛”当然不只是这些,按最低售价100元、发行2000万枚计,邮票发售部门在“香港回归”金箔小型张捞取的资金,就多达20个亿。而与邮票面值相等甚至高于面值的2000万外包装,数字更高达10亿元以上!
转眼10年过去,如今这款天价邮品表现如何?说来让人寒心。面值50元的小型张,市场喊价只在36元左右,为面值的72%。这还是近几月缓缓涨上来的价格,最低时,市场价曾跌穿30元。而身价等同于邮票面值的外包装,早已被市场忽略不计了。2000万“香港回归”金箔小型张的收藏者,漫漫10年的长期等待,等回的却是12.8亿(以100元售价计)资金的无形蒸发。前些年发行方也坦然承认,“市场在(‘香港回归’金箔小型张)重压之下崩盘了”,但并没能就邮票外包装卖高价之事向集邮者做一个满意的交待。集邮者、投资者以及圈外的参与者,有苦无处诉,有泪无处流。如果集体起诉,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诉讼了。
作为消费者个体的集邮者,最恼火的还是新邮预订这款中国天字号“合同霸王条款”。按理普通消费者选择商品,有权利对商品的造型、性能、价格等进行全方位了解,但集邮人的此项权利却被邮票发售部门漠然忽略。集邮者购买邮票,必须服从发售方强制性收取全年订金的霸王条约。即便如此,发售方也不保证未来一年中发行的邮票,包括套数和面值不做随意变动。对于临时增发的“短腿”邮品,甚至还可以单方毁约,重新制订所谓“公正”的摇号供应方式。如果不执行发售方霸王式条款,集邮者则无法从集邮公司购到新邮。近两年虽也喊在邮政窗口公开销售,但能见到者凤毛麟角。从这个角度,“合同霸王条款”就严重到野蛮剥夺消费者消费权利(集邮者集邮资格)的地步!类似做法即使在计划经济年代也能称天下一奇。
不仅仅如此。纪特邮票不能正常使用于邮政服务的事件始终不绝于耳。不少偏远地区的县镇邮局,甚至对集邮爱好者实寄首日封也进行百般刁难。个别省会城市的邮政分局局长,更直接在媒体上表示,邮票分通信专用和集邮专用两种,纪特邮票被归类于只能“集邮”的专用邮票!部分地区的邮政通信窗口甚至在所销售的邮票背面加盖特殊戳记,非特殊戳记邮票,一律不提供邮政服务。纪特邮票本是邮政通信资费的主体,发售方却从部门利益出发,侵占消费者(集邮者)享受邮政服务的合法权益,真是天下奇闻。无奈的“集邮”邮票,不得不低调变脸,以“花票”形式在市场上打折出售。这也是近些年新邮在市场屡屡遭贬的主要原因。
集邮者消费权益得不到尊重,集邮热情大大减弱。中国集邮大军从1991年的1800万,萎缩到现在的200万左右,严格地说,就是发售方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果。由此也形成怪圈:集邮需求大幅萎缩,纪特邮票只能寻求邮政消耗;纪特邮票消耗受阻,只好低价向邮市倾销;纪特邮票深幅打折,导致邮政通信劳动更大贬值。新邮价贱,又伤害了邮政员工的劳动价值,伤害了集邮大众收藏热情,更伤害了邮市正常发展的积极性。
“3·15”消费者日,消费群体中的集邮者看集邮之痛,最终痛的居然还是发售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