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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奖品”有些不妥 王光珉

[日期:2007-04-22] 来源:中国集邮报  作者:王光珉 [字体: ]

      今年中国集邮总公司新推出多种2006年年册,供集邮爱好者选择购买,市场反映良好,尤以140元中档册和188元贺岁册最受欢迎。笔者选择购买了含市场紧俏《奥运运动项目(一)》、绢质《文房四宝》等小版张的530元活页册和含中国邮政、中国香港邮政、中国澳门邮政全年邮票的980元大全册各一本珍藏,还购买了两本188元贺岁年册送给儿子做“压岁邮册”,但笔者发现邮册内加有一枚广告中不曾宣传的2006年贺年有奖明信片兑奖小版张——《武强木版年画》。    

       笔者高兴之余又感到有些不妥。翻看“新版邮票目录”,近几年为中国邮政贺卡兑奖发行的《杨家埠木版年画》、《桃花坞木版年画》等小版张均注有“不出售”字样。既然有这样规定就应该得到严格执行,笔者认为:年册内“兑奖小版张”不管是出售还是用来赠送都是不妥的,“兑奖小版张”应专票专用。在公布的兑奖期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来兑出的小版张收回,并集中销毁并像公布其他小版张发行量一样公布其发行量,这样才能体现中国邮政发行邮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中国集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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