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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集邮者的合法利益(黄兴跃)

[日期:2007-07-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明天就要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六次全国集邮者联合大会了,作为经历了10年因集邮造成经济利益严重亏损的尚存为数不多的集邮协会会员、集邮者来说,对这次大会的召开已经感到麻木了,也对全国邮联的存在和作用产生了怀疑?全国邮联到底是在维护谁的利益?这个历史问题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全国邮联成立也三十多年了,在这几十年中,全国各地的集邮协会从无到有,从兴旺走向衰竭的过程,主要发生在改革开放的92年以后,这15年的国家邮政,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时机,公然违背《宪法》和《邮政法》,肆意发行邮票,扭曲邮票的基本属性,人为干拢阻止消费者自带邮票消费,限制邮票使用范畴,疯狂的开拓高溢价邮品,利用手中掌握的垄断权力,从上至下、想方设法的捞取个人私利,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和邮票的深度打折,消费者、集邮者、投资者怨声载道,损失惨重。与此同时,国家名片形象被损,三代领导人的肖像邮票长期深幅打折,在海内外引起严重关注。香港回归金箔的高溢价发行,更是欺骗和损害了集邮协会会员和集邮者的利益,广大消费者、投资者眼睁睁的看着国家邮政的霸权行为,投诉无门,申诉无方,只有自认倒霉。面对上述一系列国家邮政损害消费者、集邮者的霸权行径,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视若罔闻,任其国家邮政错误的政策肆虐,不站出来为集邮者、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这样的全国邮联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吗?

15年来,消费者、集邮者、投资者只要购买了邮票,使用受限,邮票贬值,100%的群众利益受损;这15年来,有90%的集邮者因邮票的深幅贬值放弃了集邮;这15年来,消费者、集邮者根本没有享受到《邮政法》的条款和受到《邮政法》的保护。这15年来,全国各地集邮协会和集邮市场严重萎缩,名存实亡;

明天,新一届全国邮联就要召开了,我们希望新一届邮联班子重塑形象,真正站在消费者、集邮者的立场上,以《宪法》、《邮政法》、《消法》为法律依据,以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为指导方向,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督促国家邮政局发挥监管的职能作用,保证邮票在邮政行业业务中畅通使用,保证集邮者购买的邮票保值增值,恢复邮票的邮资凭证功能,揭露邮政内部腐败份子,督促国家邮政局加强行业管理,在依法从政的基础上把中国集邮事业发展光大。

祝中华全国集邮者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20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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