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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行无忌的虚假收藏品广告(风清扬)

[日期:2007-09-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稿刊载于2007年9月下旬出版的第十八期《钱币》报上,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于《钱币》报,转载于中国集币在线(www.jibi.net),谢谢!

乱世藏金,盛世收藏。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口袋里白花花的银子也多了起来,肉吃多了也会腻,怎么办呢?还是哲学大师们说得好,物质生活的提高,极大的促进了精神生活的需求。于是乎各种各样的收藏也逐渐兴盛起来。且不说历史悠久的字画、古董,就连曾经盛极一时的邮市,也在80金猴的带领下跃跃欲试。

都说快乐收藏,不就是个玩吗?只要您高兴,一花一草也是收藏品。当然您要是报着玩的目的,啥投资不投资的,乐呵乐呵得了。那咱敬上香茗一盏,一同乐呵乐呵。但话说回来了,现在是市场经济,有人玩收藏,有人玩投资,有人玩收藏兼投资,也有人玩忽悠。所以呢,我劝您还是在玩的过程中睁大眼珠,以防被人忽悠。

周日下午闲来无事,冲了一壶新购的普洱,抓起几份报纸,本想放松放松,茶却越喝越不是滋味。何解?

一篇整版的广告,大红字体赫然入目:“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撼世巨作,纪念币发展史上标志性藏品”。“首套双重大题材伟人彩色金银纪念币全球首发,《一代伟人邓小平彩色金银币》轰动收藏界”。偶在脑海里立即把今年金总的发行公告与发行计划过了一遍,好象没有咱们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啥事啊,难道啥时候又增补了一套?接着往下读,“近年来,伟人题材纪念币、大事件纪念币、彩色金银纪念币三类纪念币同时上涨且涨幅很大:伟人题材方面,宋庆龄纪念币上涨3.1倍,陈云纪念币上涨了约4倍;大事件题材方面,1996年迎接香港回归币,12盎司金币上市价4500元,1997年最高价达到13000元;彩色金银币方面,“贵妃醉酒”20013300元,到2003年夏天,涨到21500元一枚,成为奇迹”。“这样的收藏机会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再有”。“全球发行一万套(海外6000套、国内4000套)统一发行价:9990元/套”。

物以稀为贵,发行量10000套好象怎么也算不上稀少吧?可能人家是以这个数量除以中国十五亿人口?再看看材质,10枚组合在一起正好是个“10”的东东有4枚方形、5枚扇形含量均为1盎司银,1枚圆形的含量为1盎司+3金。偶只知道现在国内黄金价格是160多元/克,按170元来算吧,3540元。银价是不到3/克,那么10盎司银价也就不到1000元。加在一起算1500应该是正常价位吧?我拿个计算器,小心冀冀地摁了几遍。乖乖,这个升水可不得了啊。

据宣传这个东东是币不是章,因为上面都有面值,而且还是新西兰元,铸造机构还是赫赫有名的澳大利亚珀斯局。可我就是没想明白,这是谁委托珀斯局造的呢?要说货币是一个国家的命脉丝毫不为过,每个国家的货币都是由各国央行统一发行。那么这个印着新西兰元的“币”真的是由新西兰央行或是钱币公司之类的官方机构委托珀斯局铸的吗?如果是真的,那这套“币”是不是应该算是中新两国联合发行呢?那为啥发行单位中不见有新西兰的XX机构或是授权发行文书啊?如果不是联合发行,就这样用了别人的货币单位,好象不合时宜吧?须知金银纪念币也是国家法定货币的一种,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私下伪造或是铸造货币都是违反法律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这套“币”实际上只是章的话,那这样的宣传是不是有涉嫌虚假广告的嫌疑了吧?唉,希望我只是杞人忧天!

翻过一页,“黄金版毛主席诗词墨宝亮相”!奇怪?国家不是禁止再出黄金书之类的东东了吗?咋又冒出头了?“国定权威单位发行与永久收藏保障价值”,“由国家官方权威机构部门出品发行”。耗费黄金60多克,售价却不知升水了多少倍。这些好象都与工商局广告审查办法有冲突吧?为啥还大张旗鼓地做广告呢?难道真当办法、规定是拿来看的?

不由得想起一个笑话:在德国,法律规定可以之外的,都不可以;在法国,法律规定不可以之外的,都可以;在苏联,不管法律规定可以的还是不可以的,都不可以;在意大利,不管法律规定可以的还是不可以的,都可以;但在我们中国的一些媒体上,不管法律规定可以的还是不可以的,都可以,也都不可以。

其实,法律也好,管理办法也好,它只是一个死板的东西,它自己不会说话。而我们要让它活过来,要让它说话,要让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把那些混在珍珠里的鱼眼珠子剔出来,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快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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