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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于违法行为(京华时报)

[日期:2008-07-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8年07月10日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钱币》报总编、中国集币在线首席执行官殷敏表示,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于违法行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正面

  (来源:北京晚报)

  

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于违法行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背面(来源:北京晚报)

  从第一张纪念钞发行以来,我国并未追究这种交易。“不追究不代表不违法,如果有关部门真想追究的话,买卖纪念钞就是触犯了法律。”殷敏表示。

  奥运纪念钞一兑而空

  市民期待信息更透明

  8个网点不到1小时抢兑一空

  奥运纪念钞魅力惊人

  收藏专家:奥运纪念钞未来估价在百元左右

  奥运纪念钞兑换乱得很

  有人兑了不止一张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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