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李女士隔三岔五就会写信到郫县。她手里有近百张2元面额的邮票,每写一封信就贴上一张邮票。不过,李女士发现向郫县寄信只需要1.2元,感觉每次都会“浪费”8角钱。 于是,她带着剩余的77张2元面额邮票来到邮政营业厅,打算将其兑换成面额为1.2元的邮票。不过,邮政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却给出了N种不同的理由拒绝。 “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哪晓得却弄得这么麻烦。”李女士很无奈,到昨天邮票仍没兑换成功。 想换·原因 ■银行都能大钞换小钞,邮局也应该大额邮票兑换小额邮票。 ■为什么要我证明邮票是真的?如果邮局都不鉴别邮票真伪,就像银行不能证明钱是真的一样。 大额邮票换小的 咋就这么难? 前日中午,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的两版邮票:每枚邮票上有两只对视的鸟儿,尾巴交叉,左下角写着“2元”。每版边上左上角有两个流水号,下面用繁体字写着“北京邮票厂”。邮票共77张,面额为154元。 李女士说,去年10月,她的一位亲戚进了郫县看守所,为了安慰这位亲戚,她隔三岔五就会给他寄信。两三个月前,她的一位朋友给了她这些邮票,当时总共有100来张。此后,她每次给这位亲戚写信的时候,就会取出一枚邮票贴在信封上。 不过,最近李女士却发现这样很不划算:寄郫县只需要1.2元的邮票,但她每次贴2元面额的邮票,每次都浪费了8角钱。 李女士打算去邮局把剩下的邮票兑换成面额为1.2元的。在大学里学经济学的女儿告诉她,邮票是有价证券,应该可以兑换。“银行都可以大钞换小钞,那邮局肯定还是可以大额邮票兑换小额邮票。”20日下午,李女士决定将这些邮票拿到邮政营业厅去试试。 拒换·理由 ■明文规定不能换(不过翻不出相关条款) ■防止内部人员以假乱真钻空子 ■我们不能辨别真伪,你必须出示购买凭据 ■市面上打折邮票太多,兑换了怕贬值 ■现在都是打印邮资,我们没那么多邮票…… 跑了3趟 邮政营业厅始终不换 “但是邮局拒绝了。”李女士说,来到走马街邮政营业厅,工作人员先说有相关规定,但翻书又没翻到。后来又说怕她的是假邮票。“倒不是在乎这点钱,只是我觉得他们给的理由太不能让人信服。”前日下午,李女士再次来到了走马街邮政营业厅。“按规定是肯定不能换的。”工号为010140的工作人员说,她已经在邮政系统工作了20多年,遇到兑换邮票的顾客屈指可数,通常情况是不会兑换的。这位工作人员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员以假乱真钻空子。 工号为010160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兑换,但是必须出具购买邮票时的发票,以辨别邮票的出处和真伪。不过李女士称,她的朋友已经找不到票据了,“银行能识别人民币的真伪,你们邮局也应该能识别邮票的真伪啊。”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没这能力。 李女士又来到暑袜街邮政营业厅。工号为010026的工作人员说:“2元面额的邮票换回来了我们也不好卖,邮局肯定不干。”工号为010027的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有很多打折邮票,6折的都有,而邮局都是原价出售,如果李女士的是打折邮票,给她换邮局的原价邮票显然不行。 该营业厅的万姓值班长称,现在寄信大多是打印邮资而不用粘贴邮票,所以没有那么多现成的小额邮票换。后来又说:“也有明文规定不能兑换。”不过,她拿出的《邮政业务员》书上只写着:“已经售出的邮资不能兑换现金。”“我没要求兑换现金,书上并没有说邮资之间不能等价兑换。”李女士质疑说。万姓值班长做了请示后,将李女士的邮票上的流水号和联系方式记下,打算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辨别后,再与她联系进行兑换,可到昨晚8时仍没结果。 市邮政局:营业厅无法辨别真伪 成都市邮政局业务部门相关人士称,邮票是可以兑换的,不过兑换者必须出示购买票据来证明邮票是真的,因为他们这个级别还没有辨别邮票真伪的能力。即使是邮局工作人员递送信件时,也只能用肉眼大致判断邮票的真伪。 中国邮政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士称,邮票是邮资的证明,只要可以证明邮票是真的,应该是可以大额换小额的,最有效的做法就是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目前,除了票品局的专业人士能辨别出邮票的真假外,邮局窗口和邮局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 换VS不换 律师也有不同意见 李女士觉得,既然顾客有需要,邮局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就应该想办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此,律师们怎么看呢? 一、邮局没有这个义务 律师邢连超认为,邮局的邮票和银行的货币不一样,有它的附加价值,不是所有邮票都能等价兑换。 律师冯明超也认为,邮票可以进行兑换。但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邮局有义务给顾客提供邮票兑换的服务。但是,从道义或企业要提高自身形象和服务质量上讲,邮局在具备兑换条件的前提下,还是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同时,法律也没规定邮局必须要有鉴别其他邮票真假的能力,邮局只是对发行邮票的真实性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必须提供邮票是真品的证据。 二、不能找补就应该兑零 律师侯盛认为,从《民法》角度讲,李女士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使用2元邮票损失差额,另一种是放弃使用。但如果她坚持使用,邮局和李女士就存在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每次寄信都会损失8角的差价,邮局却没有补回这个差价。这样,邮局就应该有义务兑零。 “法律有空白,管理不能缺位。”侯盛认为,从邮票的流通上讲,营业厅应该具备辨别邮票真伪的能力,“如果不能鉴别真伪,那不是贴假邮票都能随便寄信?” 本报记者 陈东 袁丽雅 实习记者 黄克 摄影报道 报料人:李女士 线索费:200元 李女士隔三岔五就会写信到郫县。她手里有近百张2元面额的邮票,每写一封信就贴上一张邮票。不过,李女士发现向郫县寄信只需要1.2元,感觉每次都会“浪费”8角钱。 于是,她带着剩余的77张2元面额邮票来到邮政营业厅,打算将其兑换成面额为1.2元的邮票。不过,邮政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却给出了N种不同的理由拒绝。 “我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哪晓得却弄得这么麻烦。”李女士很无奈,到昨天邮票仍没兑换成功。 想换·原因 ■银行都能大钞换小钞,邮局也应该大额邮票兑换小额邮票。 ■为什么要我证明邮票是真的?如果邮局都不鉴别邮票真伪,就像银行不能证明钱是真的一样。 大额邮票换小的 咋就这么难? 前日中午,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的两版邮票:每枚邮票上有两只对视的鸟儿,尾巴交叉,左下角写着“2元”。每版边上左上角有两个流水号,下面用繁体字写着“北京邮票厂”。邮票共77张,面额为154元。 李女士说,去年10月,她的一位亲戚进了郫县看守所,为了安慰这位亲戚,她隔三岔五就会给他寄信。两三个月前,她的一位朋友给了她这些邮票,当时总共有100来张。此后,她每次给这位亲戚写信的时候,就会取出一枚邮票贴在信封上。 不过,最近李女士却发现这样很不划算:寄郫县只需要1.2元的邮票,但她每次贴2元面额的邮票,每次都浪费了8角钱。 李女士打算去邮局把剩下的邮票兑换成面额为1.2元的。在大学里学经济学的女儿告诉她,邮票是有价证券,应该可以兑换。“银行都可以大钞换小钞,那邮局肯定还是可以大额邮票兑换小额邮票。”20日下午,李女士决定将这些邮票拿到邮政营业厅去试试。 拒换·理由 ■明文规定不能换(不过翻不出相关条款) ■防止内部人员以假乱真钻空子 ■我们不能辨别真伪,你必须出示购买凭据 ■市面上打折邮票太多,兑换了怕贬值 ■现在都是打印邮资,我们没那么多邮票…… 跑了3趟 邮政营业厅始终不换 “但是邮局拒绝了。”李女士说,来到走马街邮政营业厅,工作人员先说有相关规定,但翻书又没翻到。后来又说怕她的是假邮票。“倒不是在乎这点钱,只是我觉得他们给的理由太不能让人信服。”前日下午,李女士再次来到了走马街邮政营业厅。“按规定是肯定不能换的。”工号为010140的工作人员说,她已经在邮政系统工作了20多年,遇到兑换邮票的顾客屈指可数,通常情况是不会兑换的。这位工作人员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员以假乱真钻空子。 工号为010160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兑换,但是必须出具购买邮票时的发票,以辨别邮票的出处和真伪。不过李女士称,她的朋友已经找不到票据了,“银行能识别人民币的真伪,你们邮局也应该能识别邮票的真伪啊。”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没这能力。 李女士又来到暑袜街邮政营业厅。工号为010026的工作人员说:“2元面额的邮票换回来了我们也不好卖,邮局肯定不干。”工号为010027的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有很多打折邮票,6折的都有,而邮局都是原价出售,如果李女士的是打折邮票,给她换邮局的原价邮票显然不行。 该营业厅的万姓值班长称,现在寄信大多是打印邮资而不用粘贴邮票,所以没有那么多现成的小额邮票换。后来又说:“也有明文规定不能兑换。”不过,她拿出的《邮政业务员》书上只写着:“已经售出的邮资不能兑换现金。”“我没要求兑换现金,书上并没有说邮资之间不能等价兑换。”李女士质疑说。万姓值班长做了请示后,将李女士的邮票上的流水号和联系方式记下,打算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辨别后,再与她联系进行兑换,可到昨晚8时仍没结果。 市邮政局:营业厅无法辨别真伪 成都市邮政局业务部门相关人士称,邮票是可以兑换的,不过兑换者必须出示购买票据来证明邮票是真的,因为他们这个级别还没有辨别邮票真伪的能力。即使是邮局工作人员递送信件时,也只能用肉眼大致判断邮票的真伪。 中国邮政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士称,邮票是邮资的证明,只要可以证明邮票是真的,应该是可以大额换小额的,最有效的做法就是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目前,除了票品局的专业人士能辨别出邮票的真假外,邮局窗口和邮局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 换VS不换 律师也有不同意见 李女士觉得,既然顾客有需要,邮局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就应该想办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此,律师们怎么看呢? 一、邮局没有这个义务 律师邢连超认为,邮局的邮票和银行的货币不一样,有它的附加价值,不是所有邮票都能等价兑换。 律师冯明超也认为,邮票可以进行兑换。但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邮局有义务给顾客提供邮票兑换的服务。但是,从道义或企业要提高自身形象和服务质量上讲,邮局在具备兑换条件的前提下,还是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同时,法律也没规定邮局必须要有鉴别其他邮票真假的能力,邮局只是对发行邮票的真实性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必须提供邮票是真品的证据。 二、不能找补就应该兑零 律师侯盛认为,从《民法》角度讲,李女士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使用2元邮票损失差额,另一种是放弃使用。但如果她坚持使用,邮局和李女士就存在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每次寄信都会损失8角的差价,邮局却没有补回这个差价。这样,邮局就应该有义务兑零。 “法律有空白,管理不能缺位。”侯盛认为,从邮票的流通上讲,营业厅应该具备辨别邮票真伪的能力,“如果不能鉴别真伪,那不是贴假邮票都能随便寄信?” 本报记者 陈东 袁丽雅 实习记者 黄克 摄影报道 报料人:李女士 线索费:200元 |